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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学生实践基地


 
 
 
合作项目设立:
 
     2010年03月19日,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学生实践基地” 暨“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基地”授牌仪式在温州大学法政学院举行。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严凌振主任与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方益权院长分别代表双方签订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学生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就有关合作事宜达成共识。
     2012年11月23日,温州大学法律人才“高校-实务部门”合作培养研讨会暨签约仪式在温大北校区召开。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群律师出席会议,代表海昌所与温大法政学院签订法律人才合作培养协议。
 
合作项目宗旨: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秉持尚法崇德、回归社会的价值理念,重视对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具有优势,双方建立合作,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互惠双赢。
      在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建立实践基地,为温大法政学院搭建法学实践、教学科研、实习就业的平台,提供法政专业学生走进基层、锻炼自我的机会,实现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相互融通,提高法政学子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同时借助高校的人才智力优势,储备、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海昌所团队法学理论素养。
      双方在共建实践基地的基础上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开展法律学术研究与法律实务之间的交流与协作,联合培养创新型、实用型法律人才,积极探索理论与实践结合、科研为实践服务的新模式。
 
 
合作联系人:
 
   魏群律师、林上乾律师、谢作坚律师、李朝晖律师、杨萌阳律师、黄漫超律师